制作程序:現場布置→整平壓實→制作胎膜→綁扎鋼筋支模→安設吊環→澆筑混凝土→養護至30%強度拆模再支上層模→涂隔離劑→疊制→養護至70%強度起吊→100%強度運輸、碼放。
鋼筋骨架的主筋連接宜采用閃光對焊或電弧焊。主筋接頭的配置在同一截面內的數量應滿足設計要求,如無設計要求,還應符合下列規定:
(2)相鄰兩根主筋接頭截面的距離應大于主筋直徑的35倍,并不小于500mm。預制樁縱向鋼筋的張拉應單根進行,以應力控制為宜,且每根張拉應力控制一致。在縱向鋼筋張拉后,再與橫向鋼筋綁扎在一起。制作模板可用木模板或鋼模,應保證平整牢固、尺寸準確,并刷隔離劑。
制樁的混凝土應從樁頂向樁尖連續澆筑,嚴禁中斷,振搗時應邊振邊抹邊找平,達到內實外光。
預制樁制作完畢后,應覆蓋灑水養護不少于7d。當采用蒸汽養護時,在蒸養后還應適當增加自然養護天數。
重疊法制作預制樁時,應符合下列規定:
(2)上層樁或鄰樁的澆筑,應在下層樁或鄰樁的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的30%以后進行。
運輸堆放
預制樁運輸時,應用墊木支墊平穩、位置準確,疊放的層數不得超過三層,嚴禁在場地上直接拖拉樁體運輸。運輸長樁時,墊木下宜放活動支座。預制樁堆放時,應按規格、樁號分層疊放在平整、堅實的地面上;墊木與吊點應保持在同一縱斷面上,且各層墊木應上下對齊,堆放層數不宜超過四層。最下一層的墊木應適當加寬加厚,或采用質地良好的枕木,以免因場地浸水、墊木下陷,使底層受彎曲作用而發生斷裂。
試樁
試樁過程中,如果發現實際地質情況與設計資料不符,應與有關單位研究處理。不同截面、不同長度的樁,應將每米錘擊數、最終貫入度、總錘擊數、樁頂標高、接樁就位所占時間、沉樁時間等詳實記錄,并存檔保管。
沉樁
沉樁程序:放樁位線→布設樁點→樁機就位→樁就位→校正垂直度→打樁→測量樁頂標高→移鉆機,重復以上工序。定位樁基軸線應從建設單位給定的基線開始,并與控制平面位置的基線網相連。在打樁地區附近應設有水準點,數量不宜少于2個,其位置應不受打樁的影響。單樁實際位置應先用鋼釬垂直打入地下400~500mm,抽出鋼釬后,灌入白灰搗實。樁位放線后,經監理單位、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復核,無誤后辦理交驗手續。打樁前應在樁的相鄰兩側彈出中心線和每米的標高線,同時在樁架上設置固定標尺,在送樁管或樁頂上面畫出每100mm的標高線。樁的起吊、定位,一般利用樁架附設的起重鉤吊樁,或配備起重機送樁就位。用樁架的導板夾具或樁箍將樁嵌固在樁架兩柱中,垂直對準樁位中心,校正垂直,即樁錘、樁帽或送樁器和樁身中心線重合。
打樁前應檢查以下內容
(1)樁帽或送樁器與樁周圍的間隙應為5~10mm。(2)錘與樁帽、樁帽與樁之間,應有相適應的彈性襯墊,如硬木、橡膠墊等。
打樁順序宜按下列規定進行
(1)密集樁群應從中間向兩個方向或向四周對稱施打,也可從一側向單一方向進行;當一側毗鄰建筑物時,可從毗鄰建筑物處向另一方向施打。(2)根據基礎的設計標高,宜先深后淺;根據樁的規格宜先大后小。
當采用送樁法沉樁時,應符合下列規定
(1)如果承臺埋設較淺,宜先將樁打入后再挖土;如果承臺埋設深度較深,宜先進行基坑開挖后再打樁。(2)當樁頂沉至離地面400~600mm時,應加送樁器進行送樁,樁與送樁器的縱軸線宜在同一軸線上。
當采用內(外)射水法沉樁時,應符合下列規定
(2)水沖至最后1~2m時,應停止射水,用錘擊至規定標高。
當采用靜力壓樁時,應符合下列規定
(1)靜壓樁適用于軟弱土層,不適用于厚度大于2m的中密以上砂夾層
當樁已打到接近設計標高時,應檢查以下內容
貫入度的控制應通過試樁或打樁試驗確定
(1)當樁端(指樁的全斷面)位于一般土層時(摩擦為主的樁),以控制樁端設計標高為主,貫入度可作參考。(2)當端承樁樁端遇到堅硬(塑)的黏性土、中密以上粉土、砂土、碎石類土、風化巖時,以貫入度控制為主,樁端標高可作參考。(3)摩擦樁和摩擦端承樁的控制入土深度應以標高為主,貫入度可作參考。(4)當貫入度已達到而樁頂標高未達到時,應繼續錘擊三陣,按每陣10擊的貫入度不大于設計規定的數值加以確認,必要時施工控制貫入度應與有關單位會商確定。
樁連接時必須保證上下節共線,樁的節點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
(1)焊接接樁:預埋鐵件表面應保持清潔;上下節樁之間的間隙應用墊鐵填實焊牢;焊接時應采取對稱施焊,確保焊縫高度且連續飽滿。(2)法蘭接樁:上下節樁之間宜用石棉或氈襯墊,擰緊螺帽,錘擊幾次后再擰緊一次,并焊死螺帽。(3)硫磺膠泥錨接樁:錨筋應事先清刷干凈和調直;錨筋孔內應無積水、雜物和油污;接樁時節點平面和錨筋孔內應灌滿硫磺膠泥;硫磺膠泥灌注時間不得超過2min;灌注后需停歇的時間應符合下表規定;硫磺膠泥半成品每100㎏應做一組試件。